3月15日,湖南裕能發布公告稱,擬與寧德年代簽署《開發協議》,公司對新型磷酸鐵鋰產品進行規劃開發,并根據寧德年代的需求生產制造新型磷酸鐵鋰產品。雙方同意本協議有效期為四年。公告顯現,寧德年代系持有公司5%以上股份的股東,根據《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》相關規定,寧德年代為公司的相關法人,本次交易構成相關交易。
同日,公司還發布另一則公告,公司董事會同意運用超募資金20.38億元,由公司全資子公司貴州裕能新能源電池資料有限公司(稱“貴州裕能”)作為施行主體,用于磷酸鐵鋰及磷酸鐵鋰前驅體(磷酸鐵)生產線的建造,并運用超募資金4.5億元永久補充流動資金。